国企改革又有新力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应当追究责任,且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这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中的内容,可以说,这是国企改革出台的系列制度中惩戒措施的进一步细化。

  文件把资产监管、保值增值等要求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上,可以预见的是,良好运营国有资产已经成为一个可以量化的指标。

  严格内控保障是关键

  《意见》列出了54种违规行为的“负面清单”,实行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湖南高新创投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晓睿对《意见》的出台很关注。他对记者说:“这个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涵盖了各行各业,覆盖九大方面;‘终身’二字体现了国资监管的决心,就我们这样专司股权投资的企业而言,对我们经营投资业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事实上,在今年去过剩产能的“退潮”中,“裸泳者”不少,尤以东北特钢和渤钢集团最为出名。前者连续违约,大有赖账之嫌,引发市场侧目;后者资不抵债,负债达到惊人的1920亿元,刷新了市场底线。

  它们都在过去几年依靠廉价贷款盲目扩张,终成投资黑洞。

  对此,重庆理工大学教授毛华扬认为,“高层经营者对企业负有完全的责任。

  因此,高层经营者对企业资源的处置权决定了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这就类似于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是配比的。”究其制度根源,往往是企业内部控制没有到位,所以,要避免或者尽量减少企业经营投资损失的发生。严格企业内控制度是关键。

  毛华扬说,“采取有效措施来监督和限制违反内部控制的行为,良好的控制就能得到维持。”因此,建立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固然重要,但更要注意加强对制度执行人及执行效果的监督。要建立领导集体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外部专家机构在经营决策中的作用,以避免决策失误、投资效益低下。

  特别是一些规模大、经营业务多元化的国有集团公司,因其投资的范围广,资金投入多,投入产出周期较长,加强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考核,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监督,也就尤为重要。

  要建立起严格的内控制度,企业必须先建立起现代的企业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一套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财务的内部控制职能。

  良性资本运营是核心

  “风险投资的运作,历来是收益和风险相伴相随。为此,我们一直坚持将风险防控贯穿于投资项目全过程,从接触立项、尽调谈判,到决策执行、投后管理,项目退出都注重风险分析和应对,同时关注流程的合规性和决策的科学性,尽力保证投资项目进展更稳妥,对国有资本负责。”董晓睿说。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诚通”)董事长马正武则表示,“资产经营是客观需要的。运营公司就是资本流动、资本结构性调整。诚通的作用就是形成资本、管控资本、运作资本。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探索。”目前,诚通以增强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效率为核心,正在全面实施运营模式、管控方式和内部机制的改革。同时,按照资本运营业务特点,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建立分级分类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化招聘制度;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尽快打造一支熟悉资本运作的专业领军人才队伍。

  建立与公司战略目标、盈利目标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定位相匹配的内控监督检查系统尤为关键。在这个过程中,实现运营过程监督全覆盖。以关键业务、重要环节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为重点,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推进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明确纪检监察、巡视以及法律、财务、审计、风险等部门的监督职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

  这正是《意见》对运营国有资产所提出的重要要求的细化操作。

  “在管控资本方面,必须有一系列法规进行约束,责任明确、风险承担。”马正武表示。为此,诚通先后形成了《关于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研究》《国有企业功能定位与分类治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研究》等一系列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操性的研究成果。

  “没有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追究,高层经营者往往利用集体决策来逃避责任,好比判决的案子,如果以后发现是错误的,也要追责,这与企业的领导者对企业经营负责是同样的道理。”毛华扬说,在此制度基础上,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追责体系,让在位的领导者能够预见其后果,客观上起到遏制资产流失的作用。